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何謂「稽勳留學生」,清華人中有哪些是「稽勳留學生」?

何謂「稽勳留學生」,清華人中有哪些是「稽勳留學生」?

民國政體初易,孫中山先生倡議選派稽勳學生出國留學,避免以官賞功,另一方面又可培訓人才,後由北京政府辦理派遣事宜,為首次正式由政府選派留學生出國,嗣因國內政局的影響,稽勳學生派遣暫行中止。稽勳學生的選派,是以建立民國有功者為標準,以廣東及重要起義省分居多;平均薦送年齡二十餘歲;選派原則是以南京臨時政府解散時祕書處職員為主,加上原留學國外輟學回國襄助革命者、原先在國內各學堂肄畢業者或在國內親與戰役者、勳人子弟,及擔任其他職務或華僑本身從事奔走革命者。[1] 他們出國留學雖由國家提供公費,但不歸教育部按一般留學生辦理,而由臨時稽勳局按「酬勳」辦理。據當時臨時稽勳局給大總統的呈文稱:「竊查該員等多留學外洋,聞風慕義,輟學歸來,各表所長,相助為理,勤勞數月,厥績實多。即未曾出洋留學諸員,亦多在本國學堂肄業有年者」。留學國以美、法為重心;學習科別以攻讀理工、法政、財經者為多,符合民初倡行實業的潮流。民初「稽勳留學生」名額共有100餘人,當時臨時稽勳局因財政困難,決定分三期派遣。但不久二次革命失敗,一部分留學生未能成行。[2] 就已知稽勳學生總數77人計,明確知道取得博、碩士學位者20人,約占1/4。就返國服務的層面而言,有部分人士是繼續協助孫中山的革命事業,相當程度符合派遣初意。[1]

這稽勛留學的緣起,據說是民國臨時政府秘書處的年輕人搞出來的。留日時參加革命的任鴻雋說革命成功後他不想做官,「和幾個在秘書處的同事,決定再到國外去繼續求學,將來再以所學報效國家。因此,我便擬了一個呈文,請求總統予以批准。此次列名的大約不過十數人,後來增加到30餘人。如宋子文、曾廣智(曾廣勷的弟弟)、馮偉(馮自由的弟弟),還有胡漢民的兩個妹妹,他們既未在政府任過事,有的還在學堂讀書,此次各以私人的關係,得到出洋留學的機會,不知何以對其他學生。」當時稽勛局的局長是馮自由,任鴻雋對名單里安插私人以及稽勛學生越來越多頗有微詞。袁世凱當上總統之後,沒有廢除民國革命者自創的稽勛留學,還當作籠絡的手段。後來稽勛學生越來越多,到1913年反袁世凱的二次革命失敗而後才停止。之後這些已去了外國的稽勛學生的留學費用,不知道從哪裡來,有人認為恐怕不少後來轉為庚款留學。 [2]

「稽勳留學生」中有一部份日後也享受了清華的庚款津貼,成為清華人的一份子。較知名者包括楊杏佛,任鴻隽及張奚若。

[1] 賴淑卿,《民初稽勳局與稽勳留學生的派遣(1912-1913)》,國史館館刊,第22 期,57-96 (2009).

[2] 張倩儀,,《大留學潮》,香港商務印書館(2015).

羅家倫校長在清華的興革與貢獻

羅家倫校長在清華的興革與貢獻
羅家倫先生於1928年初秋出任「國立清華大學」首任校長,在校時間不足兩年,但進行多項興革,對清華未來發展有重大貢獻。
一、改校名為「國立清華大學」,將清華納入國立大學管理體制
1928年6月,蔣介石所率領的北伐軍收復北京,北洋政府控制清華的歷史一併結束。經過一番爭執後,大學院和外交部達成一致:一、將清華學校改名為「清華大學」,直接受國民政府管轄;二、由大學院和外交部共同組成新的校董事會,掌管清華大學;三、原「清華學校暨留美學務基金保管委員會」改由大學院院長(恢復教育部後為教育部長)、外交部長和美國公使三人組成。是年8月29日,31歲的羅家倫被國民政府任命為清華大學校長。羅家倫認為按國內大學體制,清華大學前面應冠以「國立」二字,可當時的外交部長王正廷深恐美國方面不高興,而不贊同,但在羅家倫看來,清華是否國立,意義重大,是涉及到國家教育主權和教育獨立的大是大非問題,非堅持冠以「國立」 二字無以體現。經過努力,羅的提議在蔡元培的支持下得以在國務會議通過。
清華更名為「國立清華大學」時,行政院會議已決定由大學院和外交部共同組成新的校董事會,掌管清華大學,羅家倫要改變這樣的隸屬關係,意識到教育部長為避免爭權之嫌,不願與外交部長直接衝突,極可能採取折中辦法而於事無補。羅家倫為貫徹清華發展之念,多方運作,終獲成功。1929年5月10日,國民政府第28次會議順利通過由羅家倫設計的議案,從此,清華在行政系統上真正納入到國立大學的正軌,從制度上清除了阻礙清華大學發展的束縛和羈絆。對此,陳寅恪有一段很公正的評價:「志希在清華,使清華正式成為一所國立大學,功德是很高的。光論這點,像志希這樣的校長,在清華可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瞭解陳寅恪的為人,誰都知道,陳寅恪是輕易不會給予這樣高的評價。
二、解決清華教育經費由外交部控制的問題
這一畸形現象主要是由於其經費是美國退還庚子賠款所致。北洋政府時期,中國外交總長、外交次長與美國駐華公使三人共同組成清華基金保管委員會。三人中外交部占了二人,故外交部對於這筆基金基本上是可以運用自如的。所以,外交部始終不肯放棄清華的管轄權。這種體制成為清華發展的瓶頸,要破除這種體制,必須解決清華基金的獨立。但這牽涉到中央部門的利益,雖弊端叢生,但解決問題的阻力極大。他克服困難,最後得將基金直接交由中美人士合組的「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代管。1929年4月30日,行政院訓令外交部、教育部將這項基金移交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8月2日交接清楚,清華基金從此得以安全與增長。
三、推動學術化
羅家倫理想中的大學,應能夠匯聚優良教師,形成良好學術氛圍,在具體工作中,教學研究並重,並適度強調研究。認為「羅致良好教師,是大學校長第一個責任」、「以往中國學校皆過借貸生活,缺少獨立精神,此後當使清華成為中國學術策源地。第一集中本國學者,不當有絲毫派別觀念。第二聘請國外專家,使與本校教員學生共同研究。第三提倡教員學生熱心研究的風氣。以上三點,當努力做去,五年以後,或可有相當的成效」,以「使清華為中國現代化的第一流大學,俾與世界先進大學抗衡」為職志。除爭取主管部門的政策支持與經費保障外,致力於延攬人才、提升學術風氣,建立制度與充實設施,使清華從留美預備學校轉型為高深學府。
羅家倫在接掌清華時,大刀闊斧的改革人事制度,提高教師待遇,貫徹中學與西學平等,體現教師優先於職員之導向,改變外籍教員高於中國教員而享有特權之殖民地遺風﹔在他的就職演說中說:「要國家在國際間有獨立自由平等的地位,必須中國的學術在國際間也有獨立自由平等的地位。我今天在就職宣誓的誓詞中特別提出「學術獨立」四個字,也正是認清這個深意。……我們要共同努力,為國家民族樹立一個學術獨立的基礎。」同時裁汰有名無實的學系,如農學系、音樂系、體育系﹔校內職員由1927年度的95人,減為1928年度的72人﹔另一方面,重新規定學術標準與選擇教授。羅家倫宣佈教授一律重新聘用,未收到聘書的請主動走人。清華當時的55位教師,僅有18位教師接到聘書,留聘王文顯、陳寅恪、趙元任、金岳霖、陳達、葉企孫、朱自清、吳宓等十幾位教授。如此大調整,自然引來不滿與抗議,羅家倫頂住了壓力不為所動。與此同時,羅家倫開始引進人才,一口氣網羅了30多位真才實學者。如國文系教授楊振聲、錢玄同、沈兼士;歷史系教授朱希祖、張星烺;地理系教授翁文灝、葛利普;政治系教授吳之椿、浦薛鳳及美國籍克爾文;經濟系教授陳錦濤;哲學系教授馮友蘭、鄧以蟄;數學系教授孫鏞;物理系教授吳有訓、薩本棟;化學系教授謝惠;生物系教授陳楨;工程系教授孫瑞林等。半年後又相繼聘請具有學術聲望的薩本鐵、周培源、楊武之、張子高、熊慶來、李繼侗、俞平伯、楊樹達、劉文典、蔣廷黻、葉公超、陳總、張溪若、蕭遽等入校任教(到校時間不同),一些新課程得以開設。這些人的到校,大大強化了教授陣容。梅貽琦校長的名言「大學者,非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而這些大師不少是在羅家倫任上聘請來的。
在硬體建設方面,首先是擴充圖書館,一次性就投入105萬元,大量採購儀器、圖書,規定今後每年經費的20%用於購置圖書資料,種種措施使得清華圖書館成為與北平(京)大學、國立北平圖書館鼎足而立的三大圖書館之一。這期間還修建了生物館、氣象臺。
羅家倫亟力倡導研究,營造濃厚學術風氣,鼓勵發表成果,強化學術休假﹔學校建成一系列的近代化實驗室,在設備上全國領先,使清華成為與老牌名校並駕齊驅的最重視實驗工作的大學,促成物理系迅速發展,得到一系列國際矚目的成果﹔清華也形成了普遍重視實驗的學術風氣,為日後打造領先全國的工學院奠定了基礎。
四、招收女生
清華是留美預備學校,向來不招女生,羅家倫開放女禁,於是到校的那年秋季招生,羅家倫在招生簡章上大筆一揮加了4個字:「男女兼收」。他說:「我想不出理由,清華的師資設備,不能嘉惠于女生。我更不願意看見清華的大門,劈面對女生關了!」 這年招到了15個女生。從此改變了清華不招女生的傳統。清華大學在羅家倫手裡順利實現了男女同校。
參考資料
[1] 趙映林,《羅家倫于清華大學的開拓之功》,清華校史館轉自民國春秋網 (2011-04-17)。
[2] 劉超,《學府與政府,清華大學與國民政府的衝突與合作》,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5)。
[3] 岳南《大師與大學》 (2016)。

何謂「清華大學早期特別生」,有哪些類別? 包括那些名人?

何謂「清華大學早期特別生」,有哪些類別? 包括那些名人?

所謂「清華大學早期特別生」,從建校初直到1937年南遷之前的特別生,主要指北洋政府統治時期,在民國留學風潮和庚子賠款的激勵之下,以官費、代培、其他學堂轉入等方式培養派出留學的學生,包括特別官費學生,使館學生,教育部稽勛局學生,北洋學堂學生,稅務處學堂學生,軍諮處學生,貴胄學堂學生,研究醫學學生,袁裔學生。主要流向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等。[1]

這些特別生,比較知名的有: 曹雲祥 (特別官費學生),任鴻嶲、宋子文、楊銓(杏佛)(教育部稽勛局學生),馬寅初(北洋學堂學生),袁裔學生(袁克安、袁克堅、袁克久)等。

另據清華校史館金富軍所撰:
中華民國成立後,部分地區和部門公派了許多學生留美,由於種種原因,部分公派留學生出現經濟困難。清華擇優資助了一批學生,共70人,稱為特別生。其中,特別官費生10人,如曹雲祥等;使館學生7人,如王景春等;教育部稽勳局學生22人,如宋子文、任鴻雋、楊杏佛等;北洋學堂學生22人,如馬寅初等;稅務處學堂學生4人;軍諮處學生2人;貴胄學堂學生2人;研究醫學學生1人。此外,還有袁氏後裔生3人。[2]

[1] 《清華同學錄》,民國二十六年。

[2] 金富軍,1949年前清華大學資助留學生類型考察,《江蘇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1期。

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清華大學1925年初成立時,大一學生不分科,1926年選系時,最熱門的是哪一系,有多少人報名? 原因為何?

清華大學1925年初成立時,大一學生不分科,1926年選系時,最熱門的是哪一系,有多少人報名? 原因為何?


政治系,有29人報名,名列全校各系之首,與政治系名教授劉師舜、錢端升、余日宣等之努力密不可分。

1926年,清華成立17學系,那一系是清華第一大系?

1926年,清華成立17學系,那一系是清華第一大系?

1926年,清華成立17學系,政治系是清華第一大系,共有教授4人(余日宣、鄭麐、劉師舜、錢端升),學生29人;

到1929年,具政治系學生潘如澍在「校刊」上報導:「全系學生101人,占全校學生五分之一,教授連主任、教授、講師共十位,是全校專任教授最多的一系。」

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1927年哲學系曾險遭關門嗎?

1927年哲學系曾險遭關門嗎?


1927年,哲學系唯一教授趙元任赴美,急派金岳霖支援,才免了該系關門的尷尬

2014年10月6日 星期一

對日抗戰前清華學制沿革

對日抗戰前清華學制沿革
一、於1909、1910、1911年各選送47、70、63名直接留美生。第一屆在1909年8月通過留美考試後,當年11月即赴美留學,在肄業館內求學的時間僅三個月。第二屆留美考試在1910年8月舉行,在9月就直接出國赴美,國內講習時間只有一個月。
二、1911年2月,遊美學務處將附屬肄業館改為學堂,依據所在地而定名「清華學堂」 (Tsing Hua College)。3月30日暫行開學儀式(中等科),4月1日高等科開學,採五三制。第一批中等科學生有300人,高等科學生130人,甄選後從中錄取63人直接赴美,除去不及格與缺考的12名高等科學生,其餘則留在學堂內修業。是以實際在學堂內學習的中高等科學生只有367人。清華學堂的首批學生。1911年秋,學堂正準備迎接第二學期的開始,10月卻發生辛亥革命,美籍老師出國避難,學生紛紛離校返家,清華學堂在運行一學期後即告夭折。
三、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建立。1912年5月1日,清華學堂重新開學,10月,更名為「清華學校」 (Tsing Hua School),裁撤遊美學務處。在校生約500人,教員30餘人。
四、1913年,清華學制恢復為四四制,中等科與高等科相連。
五、1923年,停辦中等科。
六、1924年,停辦高等科。
七、1925年春成立國學研究院,從派遣留學逐步轉為培養本國人才,始創四年制大學教育。
八、1925年5月,清華學校大學部成立,分成普通科與專門科,分別修業兩年或三年,第一批普通科學生實際報到者有93人。因實辦成效不佳,故於1926年將「大學部」課程重新調整,比照國內的一般大學學制,成為四年一貫的正規大學。
九、1928年8月13日 國民政府接管,改名「國立清華大學」。
十、1929年 留美預備部結束,國學研究院停辦,第一屆大學部學生畢業
十一、1930年 設立中國第一個綜合性研究生院


[附記] 根據宣統元年(1908年)五月二十三日「外務部為擬定收還庚子賠款遣派學生赴美辦法大綱事奏摺」,附有「遣派遊學學生辦法大綱」,開列清單,包括:
  一、設肄業館。約容學生三百名,延用美國高等、初級各科教習,所有辦法均照美國學堂,以便學生熟悉課程,到美入學可無扞格,此館專為已經選取各省學生暫留學習,以便考察品學而設。詳細章程另擬。
  二、考選學生各條。所取學生擬分兩格,第一格年在二十以下,國文通達,英文及科學程度可入美國大學或專門學;第二格年在十五以下,國文通達,姿稟特異。以上二項均須身體強壯,性情純正,相貌完全,身家清白,始為合格。每年擬取第一格學生一百名,除由外務部、學部在京招考外,並分諮各省提學使,在各該省招考錄取合格學生,不拘額數,諮送外務部、學部複考,選取實在合格者,送入肄業館學習,或數月,或一年,再行由館甄別。擬取第二格學生二百名,凡二十二行省民籍、滿蒙漢旗人及內外蒙古、西藏等處,參照省分大小,賠款多寡,以及有無賠款,斟酌衷益,定為額數,由學部行知各省提學使,各按單開定額,選取送京,入肄業館學習,或數月,或一年,再行由館甄別。甄別辦法系將考試分數及平日分數合計,甄別之後,於兩格學生內各選五十名,送赴美國留學,其不入選之生,仍留館肄業。本年應派學生為時已迫,擬電行各省選取合格學生各若干名,克期送部考試,擇優送往美國,仍一面在京招考派送。
經核定,於1909、1910、1911年各選送47、70、63名直接留美生。第一屆在1909年8月通過留美考試後,當年11月即赴美留學,在肄業館內求學的時間僅三個月。第二屆留美考試在1910年8月舉行,在9月就直接出國赴美,國內講習時間只有一個月。
1911年2月,遊美學務處將附屬肄業館改為學堂,依據所在地而定名「清華學堂」 (Tsing Hua College)。3月30日暫行開學儀式(中等科),4月1日高等科開學,教師多從美國聘請,遊美學務處也遷入工字廳辦公。第一批中等科學生有300人,高等科學生130人,甄選後從中錄取63人直接赴美,除去不及格與缺考的12名高等科學生,其餘則留在學堂內修業。是以實際在學堂內學習的中高等科學生只有367人。清華學堂的首批學生。1911年秋,學堂正準備迎接第二學期的開始,10月卻發生辛亥革命,美籍老師出國避難,學生紛紛離校返家,清華學堂在運行一學期後即告夭折。


宣統三年(1911年) 7月14日遊美學務處改行清華學堂章程緣由致外務部申呈略謂:
  查清華學堂章程,前經本處申請奏明立案。奉朱批:依議。欽此欽遵在案。按原章內開,本學堂章程有應變更之處,得隨時修正,呈請外務部、學部備案。等語。
  今該學堂開辦數月,據稱:體察情形,宜將原訂章程酌加修改,自係實在情形。檢閱所改各條內,如中等科畢業年限原定四年,今改五年,高等科畢業年限原定四年,今改三年,正與部定中學堂暨高等學堂畢業年限相符。又如該學堂每年擇高等科學行最優美之學生,按照經費數目酌定名額,諮請本處送往美國遊學,以及每年擇中等科畢業學行最優美之學生,升入高等科,其餘中等科畢業生須與堂外新招之學生同受升學考試錄取者,乃得升入各節,自係為慎重學務拔取真才起見,事屬可行。
依「清華學堂章程」三十七條中第四條 本學堂參合中國及美國中學以上辦法,設高等、中等兩科。高等科三年畢業,中等科五年畢業。其他相關條文有:
  第六條 每年由遊美學務處考取學生送本學堂分班入學。
  第七條 學生入學年齡,高等科在十六以上二十以下,中等科在十二以上十五以下。
  第十條 學生入學均先試學數月,甄別去留。以後如再有學行太劣,體質太弱,請假過久等事者,每遇學期考試時仍照甄別辦理。第十四條 高等、中等兩科學生畢業者,本學堂分別給與畢業文憑。
  第十五條 本學堂每年擇高等科學行最優美之學生,按照經費數目酌定名額,諮請遊美學務處送往美國遊學。
  第十六條 每年擇中等科畢業學行最優美之學生升入本學堂高等科,其餘中等科畢業生須與堂外新招之學生同受升學考試,錄取者乃得升入。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建立。1912年5月1日,清華學堂重新開學,10月,更名為「清華學校」 (Tsing Hua School),裁撤遊美學務處。在校生約500人,教員30餘人。
1913年,清華學制恢復為四四制,中等科與高等科相連。
1914-1921年,專科留美學生,直接送赴美國留學,分為男女二科,共八十人。1921年起,改為每二年考選十名,實際僅選送五名,至1929年始招滿十名。
1921年,留美舊制依教育部新頒學制,改為三三二制,即中等科、高等科各為三年,餘二年為大學一年級與二年級,舊制生大學二年級結業,直接留美。
1922年,改為四三一制,即中等科保持原來的四年制至結束為止、高等科改為三年,及大學一年級,結業後直接留美。。
1924年,停辦高等科。
1925年春成立國學研究院,從派遣留學逐步轉為培養本國人才,始創四年制本科教育,分文、理、法三院,十一學系(國文、西洋文學、歷史、政治、經濟、教育心理、物理、化學、生物、農學、工程)
1925年5月,清華學校大學部成立,分成普通科與專門科,分別修業兩年或三年,第一批普通科學生實際報到者有93人。因實辦成效不佳,故於1926年將「大學部」課程重新調整,比照國內的一般大學學制,成為四年一貫的正規大學,並設17個學系 (新增東方語文、哲學、社會、數學、體育軍事、音樂六系)。
1928年8月13日 國民政府接管,改名「國立清華大學」,有文、法、理3個學院,14個系
1929年 留美預備部結束,國學研究院停辦,第一屆大學部學生畢業
1930年 設立中國第一個綜合性研究生院
1932年 增設工學院 (由土木、機械、電機三系組成)、法律學系和農業研究所,共計4個學院16個系
1933年 設心理、社會、地理三個研究所
1934年 在北京有四院十七系,即文學院:中國文學系、外國語文系、哲學系、歷史學系、社會學及人類學系,理學院:物理學系、化學系、算學系、地學系、生物學系、心理學系,法學院:法律學系、政治學系、經濟學系,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文學院五系,理學院六系以及政治、經濟學系均設研究所,隸屬研究院。另在江西南昌設立航空研究所,在湖南長沙成立無線電研究所 1936年 停辦法律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