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清華在台灣何時以「國立清華大學」為名運作?


清華在台灣何時以「國立清華大學」為名運作?

清華於1956年在台建校,雖僅設「原子科學研究所」一所,自始即以「國立清華大學」為名運作。由於當時教育部有大學有三學系方可設院、三學院方可設校規定,特准清華成為「一所大學」,可謂破格。事實上,到1960年代,大學法仍規定,具備三個學院以上的條件,才可成立大學。同時部定標準:設置九個以上學系,依其性質,可以成立三個以上學院。

另一方面,與清華緊鄰的「國立交通大學」建校名稱則遠較曲折,1958年,成立時名為「國立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1967年,電子研究所改制為工學院,稱「國立交通大學工學院」。1979年,才恢復校名為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

據時任梅校長秘書的趙賡颺記述19561「國立清華大學研究院籌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先辦原子科學研究所將來設三研究所會後教育部秘書室傳達張其昀部長指示﹕「() 交通大學同時復校,另設一研究所,故稱『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清華經費充裕,能辦三個研究所,故稱『大學』﹔且已列入會議記錄,宜加籌畫。() 交大主要研究電子,清華先研究核子 (nuclear),宜改稱核子研究所,() 清華從速招收研究生」等。梅貽琦校長認為﹕「() 增設研究所,須俟原子科學研究所成立後,視設備經費情形,再行籌議, () nuclear譯為核子或原子皆可,惟原子流行較早,涵義似亦廣些﹔況報告。提議、決議、紀錄,皆已先通用在案,更改似無必要」,以此回應教育部,而得以照原計畫進行。[1] 另一方面,梅貽琦校長本來計劃,待新竹校地建築完工,教學設備初具,再行招生﹔但因最高當局關切,教育部長催促,並有年度預算及員額編制等問題,必須預先確定,不能等待,即先招考研究生。

梅校長預計建築與購置設備費時,乃與台大錢思亮校長洽商合作,原則上研究生先借台大上課,並藉台大師資與設備。因清華人手不足,報名事務委託師大註冊組辦理。考題與閱卷,由梅校長約聘學者擔任,考卷之製作及彌封編號,試題之打、印,皆由梅校長親自主持。錄取及註冊者十五人,九月底全部住入台大宿舍,十月三日正式上課。[1]

至於「國立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 要到1958年才正式成立。清華成立時僅有原子科學研究所成為有人戲稱「一所大學」的由來。

[1] 趙賡颺編著,《梅貽琦傳稿》,邦信文化資訊公司,台北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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