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直接留美生為什麼南方人遠比北方人多?
根據宣統元年五月二十三日「外務部為擬定收還庚子賠款遣派學生赴美辦法大綱事奏摺」略謂「至於學生名額,自應按照各省賠款數目分勻攤給,以示平允。其滿洲、蒙古、漢軍旗籍,以及東三省、內外蒙古、西藏亦應酌給名額,以昭公溥。」奉朱批:依議。欽此。由於南方各省賠款數目攤給遠比北方多,因此清華直接留美生南方人也遠比北方人多。
根據胡適先生統計,1910級直接留美生同榜生70中,以省分計,南方江蘇、浙江、廣東、福建、四川、貴州、湖南、廣西各29、14、10、3、2、1、1人,達63人,北方直隸、安徽、山東各3、3、1人,才共7人,可見南北稅收差異的懸殊。
另1909級直接留美生同榜生47人中,南方江蘇、浙江、廣東、湖南、福建、湖北各21、9、6、3、1、1人,達41人,北方直隸、安徽、山東、河南各3、1、1、1人,才共6人,情況相似。
如看1911級直接留美生同榜生63人中,南方江蘇、浙江、廣東、福建、四川、江西、湖北、湖南各15、13、8、8、3、2、2、1人,共52人,北方山東、安徽、直隸、甘肅各5、4、1、1人,共11人,與1910及相較,總人數變化不大(70人變為63人),但江蘇自29人降為15人、福建自3人增為8人、山東自1人增為5人,變化甚大,應與各省賠款數目攤給比率調整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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